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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up主被判赔平台168万的思考:法律,人情和世故

从直播行业火爆以来,围绕主播和平台的合约纠纷便屡见不鲜,近期,一位人气up和虎牙的合同纠纷判决引发很多关注,尤其是在判决书中对“直播合同”中很多细节的认定,或许在未来很长时间内,成为悬在主播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021年底,刚和女友分手的人气up主“小潮院长”,在一则微博中提到,“还有就是关于我的官司,我确实赔了一些钱,对我来说有不小影响,但不至于破产,分手和赔偿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感情从来没有涉及到金钱上的问题。所以大家也没必要对她做什么争辩或者攻击。”

关于小潮院长的分手事件,还是有一些吃瓜群众围观的,只是他在微博中提到的“官司”,其实并没有人太关注——直到进入2022年,才有多家媒体爆出这场官司是和虎牙的直播合同纠纷。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马某某合同纠纷的案件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方虎牙公司诉称被告马某某(网络用户名为“小潮院长”)故意、恶意违约,要求原告返还收益843613.21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0万元等。法院认为,马某某怠于直播、擅自停止直播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使虎牙公司通过马某某的直播获得收益分成的合同目的落空。判决结果为,被告马某某向原告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1687226.42元。

从裁判书的内容来看,法院基本上认定虎牙的诉求成立,只是在赔偿金额上并不认同虎牙提出的1200万的索赔金额。在双方诉讼过程中,其实也可以看到近年来大量的主播和平台之间的纠纷究竟谁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焦点一:关于年龄

主播签约时不到18岁,是不是具有法定意义上完全行为人?

在小潮院长一方提到其“年龄小、资历浅”,虎牙方则举证“马**最初签约虎牙公司时,其对于虎牙公司发出的签约邀约表示出特别惊喜,签约是经过其父母同意的,是他父母接了电话转移到马**”,其中马某则是小潮院长的本名。

在签约时并非成年人,在主播以及电竞圈中并不罕见,在合同出现纠纷时也经常成为主播方和平台方争论的焦点之一。

对此,读娱君走访了资深合同法专家杨女士,据其介绍说,“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签的合同无效,10-18岁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纯获利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后有效,签的协议应该是要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些相关规定。但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签订合同。”

在此案例中,小潮院长被认为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焦点二:合同细则

合同的约定是双向,责权利是双方的

平台方提出小潮院长懈怠主播工作,时长不足,并且在竞品平台中出镜等等一系列违约行为……而小潮院长则认为平台方并没有遵守合同,以及补充合同中涉及到给他的扶持和支持等等。

围绕双方的责权利,展开了大量的辩论。不过从双方分别展示的证据以及最后被采信的内容来看:平台的推荐、流量扶持等是视为有效的,所以小潮院长以平台没有履约在先,拒不直播是违反合同约定的。

在裁决书中,双方的合同以及补充合同也都有涉及,对此,合同法专家杨女士告诉读娱君,一般来说,合规的合同条款,会明确双方都互有互负权利义务的,“如果对方有先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我们作为后履行方,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我方有先履行义务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很可能在我方履行后也不能依约,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对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不按履行抗辩权。在本案中,如果对方应当先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或者有确切证明表明不会支付报酬,我方完全有权中止履行合同。”

在本案中,小潮院长虽然认为合同条款存在很多问题,但其并未通过协商、法律等常规流程处理,而是选择直接停播,也是其被认定违约的重要缘由。

之后,双方围绕小潮院长出现在竞品直播间和其以直播为素材剪辑的视频再多平台分发是否违反合同中的条款也是有着各自的理解。在裁决书中,认定其违反了独家合作的条款。这一点尤其需要很多主播关注。

很多知名主播,都会多平台分发其内容,也会有很多拍屏的网友在各平台上传其视频内容——而这些内容很有可能就违反了其和平台的合同,所以,签约前后还是要多翻阅合同细则的,知道什么是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可以看到,很多知名主播在自己的其他平台账号中,上传的内容和其直播内容完全无关——很多网友之前或许很好奇为什么,看到这则判例后,应该会有所了解。

其实,很多主播在和平台的合约快到期的时候,都会消极怠工;这也可以理解,但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作,如时长等还是要执行的。从目前来看,在诸多判决案例中,都会认定平台方的推荐、流量等宣传是可以计入合同中约定的支持和扶持主播的行为的,也是可以被计算为成本的。

此外,主播以及up主、网文作者等等,在签约前都应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合同法专家杨女士还谈到,近年来有朋友委托她看过一些直播平台合同,这些合同中其实是存在责权利不清晰,有类似“霸王条款”存在的——所以,即使平台方说是制式合同,在律师的参与下也是可以修订或以附件形式调整的。

焦点三:虽然败诉

但少年成名的当红作者的未来可期

虽然被判赔偿平台168万,可是就如小潮院长所说的那样,“不至于破产”。因为,这位人气up主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是能够调整方向的,也是能够适应这个时代的最优秀的视频创作者之一。

天才少年之路:据介绍,小潮院长在13岁左右就开始拍摄和制作游戏视频,并且小有名气,16岁的时候就以“爱拍小潮”的网名开始在虎牙直播,人气迅速上涨。2018年度,其开始在b站上传视频,并在2019年开始转入绝地求生赛道,人气暴涨,单个视频播放量破百万,粉丝也开始迅速突破百万。

同样是2019年,其成为百大up主,之后转战生活区,人气仍高涨,拿下2020年百大up主——截至日前,其b站粉丝718万,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几乎每条视频的播放量都在500万以上,在抖音平台,其有超过1000万的关注。

可以说,小潮院长在其圈层中是名副其中的金字塔尖的视频创作者。此次判决,是其成长过程中的一朵浪花,虽然会疼,但也是给这位年少成名的视频创作者一个警醒:必须守法合规,才会长盛不衰;必须重视合同,法律理念不能忘。

小结:

作为天才视频创作者,小潮院长吃了合同的亏;同时,他也在行业没那么合规的时候,早早的吃了时代的红利,所以说祸福谁又说的清。

此前,未成年人做主播引发过很多的合同纠纷,随着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作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行为人,开直播的门槛也是被明确提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能否进行直播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网络平台不能向未满十六周岁的用户开放注册直播账号;对于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直播账号需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并征求监护人同意的合同,是被视为有效合同的。

所以,无论是大主播还是中小主播,都要睁大眼睛,看清合同,合法合规,才能长久。

标签: 直播 主播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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