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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收监管工作函 子公司26.15亿应收款存在部分不可回收风险

1月12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上实发展(600748.SH)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近期,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有关情况的监管工作函》,公司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应收类款项的相关业务性质与风险进行自查核实,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目前上述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公司初步自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实龙创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6.15亿元,其中部分业务可能涉及融资性贸易。

上实发展对此表示:上实龙创上述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中可能涉及融资性贸易的部分存在可能不可收回的风险,具体涉及金额公司正在加紧进一步核查。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尽全力尽快查明上述事项,并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提到的“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

2021年3月上实发展曾公告,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2.31亿元,其中,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约8078.05万元,计提主要项目中,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部分项目涉及合同纠纷,通过违约风险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约5045.83万元。此外,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约5011.34万元,计提主要项目为上实龙创与部分采购方的合同资产因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为2029.45万元。

而2021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出现下滑,其中实现营业收入40.25亿元,同比减少10.4%;归属股东净利润3.44亿元,同比减少19.84%。上实发展表示,营业收入变动主要是源于房地产销售结转收入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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