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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不力被通报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第四批8个典型案例。其中,辽宁省朝阳市因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被通报。

通报显示,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自2019年9月开始,朝阳市紧急委托三家企业应急处置新产生污泥和临时堆存污泥。其中辽宁瑞博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处置新产生污泥,日均处理污泥量80余吨,不足三家污水处理厂每日新产生污泥量的一半;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水泥企业负责处置临时堆存污泥,累计处置污泥仅4.5万吨,且两家企业至今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未按照国家有关工艺规范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对污泥处置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应急处置演变成长期违法处置。

天眼查显示,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大股东为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0%),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系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集团”)。

山水集团网站介绍称,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12户全国性大型水泥企业之一。2008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系中国首家在香港红筹股上市的水泥企业。山水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水泥主业板块覆盖山东、辽宁、山西、内蒙、新疆等十省份,水泥产能约1亿吨,系长江以北最大的水泥集团。

标签: 辽宁朝阳 生活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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