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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责险问询量激增 4月份上市公司密集发布投保计划

近期,董责险不仅知名度大涨,而且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正在采取实际行动准备投保这一险种。《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统计发现,仅4月份一个月,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的上市公司就达30家,超过了一季度发布投保计划的上市公司之和(14家)的两倍。

具体来看,发布投保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29家发布了年度赔偿限额和保费支出计划,其中,年度赔偿限额最高为2亿元,最低为2000万元;保费支出计划最高的为50万元,最低为10万元。另有一家上市公司公布了独立董事对投保董责险的赞同意见,也拟进行投保。

安达保险表示,其在过去两周接到的相关保险保障问询量激增,这主要得益于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开放以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安达保险金融险部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其他相关证券制度的完善,4月份上市公司密集发布投保计划在中国资本市场实属罕见,一改国内董责险长期投保率低、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该负责人认为,日趋严峻的监管环境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都令上市企业意识到董责险不仅是帮助公司管理层规避履职风险的有效途径,也应该成为公司治理风险转移的保险工具之一,是上市公司对股东及投资者补偿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强调:董责险是风险转移的工具,但绝不是恶意欺诈或犯罪的“护身符”,“不当行为”在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之分,而保险给予保障的是诚实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即过失性责任。只有在经营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仍然致人损害的过失行为才能纳入保险责任。但对于故意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赔偿责任和投保人的损失,则不属于保险赔偿机制的范围。

他表示,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势必需要培养诚信经营的企业、谨慎理性的投资者以及专业负责的监管,而这些都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也将其责任提升到了空前高度。未来,董责险将在中国市场受到更多关注,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投保董责险,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多认为,此举有利于保障公司及高管人员权益,同时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例如,中油资本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赔偿限额和保费支出进行简单费率折算,费率最高的达2.5%,最低的为0.15%。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拟投保计划,最终实际投保情况可能会有调整,但从投保计划能看出不同公司间的费率差异较为明显(4月份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的上市公司详见附表)。

对此,中怡保险经纪金融及专业责任总监、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申迪中分析道,董责险的费率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核定过程,保险公司会根据六方面要点评估投保公司的风险,一是投保公司的市值和流通比例,一般来说流通市值越大的公司,估计下跌时对应的损失越大,费率相对较高;二是投保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比如董事会成员的经验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备,外部审计及律师资源是否优质等;三是投保公司过往是否有过证券类事件,例如证监会质询甚至股民诉讼等;四是投保公司的行业是否有较大变动可能性;五是投保公司要求的保险条款的具体条件,例如免赔额等因素;六是购买的时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董责险市场面临的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不同时间购买保险的费率也可能不同。

附表:4月份发布董责险投保方案的上市公司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制表:冷翠华

注:上述投保计划为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方案,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执行,赔偿限额和保费支出皆为计划,最终要以实际投保方案为准。

标签: 董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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