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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新发业务规则11月15日起施行 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

10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上述业务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

这4件基本业务规则包含上市规则和3件审核规则,即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和重组审核规则。

从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看,其中,公开发行并上市方面,总体移精选层晋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保持包容和精准。同时,落实注册制试点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组建上市委员会。余股配售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在发行机制上明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需由证券公司保荐承销,明确了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发售过程中的责任,同时引入了竞价发行机制。

标签: 北交所 业务规则 施行 缓解 投资者 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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