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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年内32家公司退市

12月30日,证监会表示,协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近期要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是以多元化退出为渠道,切实解决存量上市公司问题。

12月29日,因触发面值退市指标,上交所发布终止*ST刚泰上市的公告。另外,12月22日,*ST金钰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收到上交所《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截至12月30日,退市以及触及退市指标的公司达32家(含*ST金钰),其中,强制退市18家,重组退市14家。强制退市中,面值退11家(含2家B股),财务退6家,规范退1家。重组退中,重组上市7家,出清式资产置换6家,吸收合并1家。

此外,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剔除暂停上市的14家公司,截至12月30日收盘,2家*ST公司股价已经连续超1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1元),还有9家公司股价在1元/股附近徘徊。

平安证券策略分析师张亚婕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力度显著加大。虽然当前我国退市率较部分成熟市场仍有明显差距,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成熟市场中有50%以上的退市源于并购重组或转板,因此,不宜简单与之对标。

对于并购重组退市,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监管层鼓励的重组退市,是对健康壳资源的并购和吸收,主要是对公司经营正常、主业清晰、公司财务干净的小规模公司进行并购,可以避免制度套利。对于空壳企业、僵尸企业等垃圾公司来说,应该通过强制退市退出市场。

近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提高我国退市制度的适应性,要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

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地方政府角度看,相较于直接退市,重组退市会更容易被接受。

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关键一环,亦是“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之一。

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就退市新规征求意见,并于12月28日完成。近日,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姜小勇表示,证监会将会同交易所,根据市场、媒体对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究,听取各方意见,注意采纳吸收,不断改进,尽快颁布实施。

“退市新规在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方面都较以往更为严格,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存量改革又将向前迈进一大步。”张亚婕表示,此次新规意在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将A股市场打造成有活力的资本市场,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重要意义。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2月30日,A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公司有134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公司有82家。

张亚婕认为,退市新规正式公布并实施后,预计资源将更集中于优质企业,部分经营不善的尾部中小企业将加快出清,资本市场投资生态进一步优化。

标签: 公司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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