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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部分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7.54万股公司股份 个人资金需要

9月2日,长城科技(603897)近日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永华、范先华、陆永明、俞权娜、盛根美、施剑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12,250股、12,500股、10,000股、5,300股、5,300股,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股东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永华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9%;公司董事范先华持有公司股份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永明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5%;公司监事俞权娜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公司监事盛根美持有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6%;公司监事施剑龙持有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6%。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系个人资金需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14,123.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66%。

挖贝网资料显示,长城科技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机、电器等实现电能和磁能转换的场合,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

标签: 长城科技 董监高 减持 公司股份 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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