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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承诺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

云南针对游客购物不满意这一旅游市场痛点问题,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经过两年的运行,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

近年来,云南省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旅游革命”三部曲,抓线上智慧化提升、线下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体验。为抓好“30天无理由退货”的实施,为游客营造“旅游购物随时退”的放心消费环境,云南建立退货工作制度,搭建退货工作机制,在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市、区)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专人专岗对游客退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在全省15个机场和主要高铁(火车)站、游客集中区域等,设立了130个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同时开通线上退货渠道,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开通“我要退货”功能,为游客提供统一便捷的手机端退货渠道。

“游客只要对在云南旅游过程中购买的旅游商品不满意,就可实现‘30天无理由退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澄介绍,游客可使用“游云南”APP和“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货”功能,进行在线退货、电话退货(0871-96301)、语音退货;游客也可以前往任意一个退货服务点现场退货。一旦收到游客退货申请,全省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退货申请。

两年来,云南按照游客购物退货“应退尽退”原则,及时受理,快速办理游客退货申请。自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云南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平均每起退货金额6896.72元。其中,退货金额最高的一起达30.61万元。退货种类最多的为珠宝玉石类,占退货数量的76.35%,其次为银制品占14.15%,普洱茶占1.27%。杨澄说,“30天无理由退货”做到了“随时退”“快速退”,退货申请平均响应时长为13分钟,达成退货共识平均时长为4小时54分钟,收到退款平均时间为4天。

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是云南省向全国广大游客作出的郑重承诺。杨澄表示,下一阶段,云南将不断提升“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质量,继续强化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的职能建设和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的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线上退货功能,进一步做到退货操作更便捷、游客使用无门槛。(李发兴)

标签: 云南 旅游购物 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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