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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唯一凭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24日公布。方案明确,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

方案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7类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提出了20条举措要求。

针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方案要求,完善“健康码”管理,便利老年人通行。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对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通过技术手段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自动整合到“健康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优化代办代查等服务,继续推行“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便利老年人跨省通行。

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口发展处处长王谈凌说,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线上服务快速发展,使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进一步凸显。下一步关键是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让老年人更好适应智能技术、更好融入智慧社会。(记者 谢希瑶 安蓓)

标签: 健康码 通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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