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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同心再贷欠款两度延期 追偿几何?

因同心再贷欠款本金一再延期,近日,皇庭国际(SZ.000056)被投资者几度问询关于该笔欠款去向及追偿措施。

同心再贷的欠款一事要从去年12月皇庭国际转让同心再贷股权说起。

2019年12月2日,皇庭国际公告称,为集中资源做好公司主业,同时由于金融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上市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下称“同心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同心再贷”)51%股权作价6亿元转让给同心基金。本次转让完成后,皇庭国际将持有同心再贷19%股权,同心再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同心基金持有的股份将从30%上升至81%。

资料显示,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担任同心基金董事长,副董事长邢福俊担任同心基金董事兼总经理,同心基金为皇庭国际参股公司,因此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按2019年12月2日公告的《股权转让协议》,同心基金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皇庭国际支付首期10%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在股权过户前支付第二期41%股权转让款2.46亿元,在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49%股权转让款2.94亿元。

此外,截至协议签署日,同心再贷共计欠皇庭国际及其子公司本金3.57亿元,利息6129.2万元,欠款合计4.18亿元,同心再贷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金3.57亿元及根据原借款合同计算至本金还款完毕时应付的全部利息。

同心基金按约定在5月27日前向皇庭国际支付完毕前两期股权转让款共3.06亿元,股权交割事项完成。然而,其承诺在4月30日前偿还的3.57亿元借款仅还款1686.34万元。

对此,同心再贷和同心基金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同心再贷对相关客户给予了缓交本息等措施,主业为股权、债权投资等类金融业务的同心基金,也对相关客户给予延长付款期限的措施,使得两家公司各项资金回款有所滞后,申请将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以及欠款本金的还款时间相应顺延三个月。

也即是说,同心基金拟在9月30日前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同心再贷拟在7月30日前将3.57亿元借款本金偿还完毕。

但直到8月7日,同心再贷也才还了1.7亿元本金,剩余本金延期支付的时间并未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同心基金与同心再贷申请延期支付的公告中,皇庭国际提到,同心基金注册资本29.4亿元,股东均为粤港澳大湾区知名企业或企业家,股东均有较强实力,经营较为稳健,预计能够按时偿还皇庭国际相关款项。同时,皇庭国际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集团承诺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项款项提供担保。

然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已被列为失联机构。

从同心再贷涉及的裁判文书来看,其与*ST雪莱(SZ.002076)以及先锋系旗下联合创业集团均存在借贷合同纠纷。*ST雪莱2020年半年报显示,2018年5月,*ST雪莱向同心再贷借款5000万元,截至今年6月30日仍有9895.69万元借款未归还,已发生逾期。联合创业集团同样早已债务缠身。

天眼查信息显示,同心基金投资的金融公司,除了同心再贷,还包括P2P平台“e路同心”、资产管理公司“粤科资产”、爱心人寿保险、同心行商业保理、同心行融资担保、同心行供应链管理等。

其中,e路同行的运营主体为深圳市同心科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洲集团旗下深圳中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4.29%,为第一大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全资控股的广东省粤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粤科投资”)持股30%,为第二大股东,同心基金持股15.71%。因粤科投资的股东背景,e路同心官网宣传其具有国资背景。

不过,2019年5月,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曾发布声明称,其未授权任何平台或公司以“粤科金融”或“粤科集团”的名义开展P2P或网络投资理财业务,也未为任何经营P2P或网络投资理财业务的网站、APP等平台或公司提供担保或兜底承诺。

e路同心在今年2月宣布退出网贷业务且已结清,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31日,平台代偿金额为310.94万元。

蓝鲸财经注意到,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为同心基金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邢福俊为同心再贷法定代表人。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有投资人提问“同心基金和同心小贷实控人是否都是郑康豪?”,皇庭国际回复称同心基金股东持股较为分散,目前无实际控制人,同心再贷为同心基金的控股公司,亦无实控人。

皇庭国际2020年半年报披露,上市公司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项目中仅有同心基金一项,涉及金额9936.7万元,上市公司按10%对此计提划账准备993.6万元。

此外,还有投资人认为同心再贷欠款一事存在挪用回购资金的嫌疑,但皇庭国际未对该质疑做出回应。

今年8月,皇庭国际因实际回购股份与承诺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监管函。2019年1月,皇庭国际称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9元/股;B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港币4元/股。然而,截至12月24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皇庭国际累计回购A股金额为2273.77万元,累计回购B股金额为港币209.9万元,远远不及其承诺回购计划下限金额,回购计划总体完成率还不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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