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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陕西:扩大汽车消费,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下调充电服务费

中新经纬3月2日电 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其中提出,扩大汽车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措施》包含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加快推动改革创新、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10个方面,共计50条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中,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措施》提出,实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全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6万亿元,一、二季度省市重点新开工项目分别达到50%、80%,三季度全部开工。为2024年储备省市两级重点新开工项目2500个以上、新增总投资2.5万亿元以上。成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协调机制,力争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3到5个,新增储备项目8个以上,盘活存量资产200亿元以上。有效利用中央贴息专项资金,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

在推动工业稳定增长方面,《措施》要求,促进能源稳产增产和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能源工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巩固万亿级现代能源产业基础。一季度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1.7亿吨、632万吨、81亿立方米,发电量720亿千瓦时。

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布局生命健康、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加快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装备、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步伐,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对钢铁、有色、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按照不超过5%、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中小企业最高300万元)。

在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方面,《措施》提到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支持市(区)发放消费券,扩大汽车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国家规定期限。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承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节庆、会展和公务等活动。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客入陕”,推动“三秦四季”品牌赋能升级,着力推出精品线路、特色美食、演艺娱乐等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延长在陕停留时间,不断扩大文旅消费。

《措施》明确,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加快推动改革创新方面,《措施》提到,提升拓展放大秦创原总窗口功能,完善“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功能,建好人才、资本、科技三大市场,构建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全省孵化科创企业不少于1000家。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90%。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70个小时,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强化限上单位“一对一”联系服务,落实限上单位年度纳统奖励政策,对完成年度纳统任务的市(区),省级财政按净增限上单位数量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力争净增限上单位1000家以上。

在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到,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等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年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满2年的,按有关规定以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

《措施》明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一季度省级专项资金、产业类专项资金(不含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下达70%,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达到提前下达额度的65%。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文件后,30日内完成分配方案报备和资金下达,除应急救灾和清算类资金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6月底前全部下达。

超过200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

《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在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方面,《措施》提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及时将粮食播种任务分解到市县,督促落实主要粮食作物和春播大豆种植任务,做好春耕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供应,抓好在田1440万亩小麦和278万亩冬油菜田间管理。持续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全链条升级,确保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措施》指出,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电,设立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水、不停气,各市(区)根据实际,设立费用缓缴期,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全省用户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

同时,按照国家政策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优化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巩固现有公益性岗位规模。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拓宽农民工就近就业渠道。

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调低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月份在15个月及以上的地区,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

标签: 小微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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