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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提示性公告

3月22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汉维科技(836957.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57.2133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6.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询价结果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9,918,816.88元、40,120,181.5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3.94%、17.15%,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汉维科技与2016年4月21日在新三板挂牌,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股份制化工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助剂产品和服务、持续改进和开发相关特殊化学品,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和综合解决方案。

标签: 汉维科技 公开发行 北交所上市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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