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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口老龄化,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中国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预计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6月4日下午,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举办“问题与对策:老龄金融创新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围绕老龄金融领域的现存问题和可行对策展开探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言献策。

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副院长吴玉韶表示,金融应对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老龄金融实践上,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都做出了积极的路径探索,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应对中国老龄化,既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但更多要立足中国国情,走中国道路,探索中国方案。”


(资料图)

投融资服务体系亟待完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接近2.1亿,占全国人口的14.9%。

中国银行养老金融部副总经理王磊表示,“十四五”期间养老产业进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但目前商业银行集团已有的投融资体系服务养老产业仍不充分。“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应三方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心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制度设计、制定标准、整合资源、数字化转型以及金融科技和金融工具多元创新等方面推进建设全产业服务。”

他建议,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市场规范化发展;企业要推动行业升级,促进主体产业化运营;银行要注入金融活水,推动金融普惠化发展。

中信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金蕾从老龄群体财富管理需求差异性的角度,探讨老龄需求导向下的金融创新。她提出,基于银行业实践观察,当前老龄金融存在客户需求与金融工具不满足、不充分、不匹配的痛点。

具体来看,一是产品同质化不满足银发细分人群财富管理的差异化需求;二是面对银发人群财富管理意愿的提高,金融机构在数字化和适老化方面的准备尚不充分;三是银发人群品质养老预期与现有偏保守的养老投资方式不匹配。

对此,她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构建银发人群全生命周期养老规划方法论,优化适配性养老资产配置方案;其次,围绕安全性、流动性、持续性等需求,创新“金融+医养”“金融+传承”等老龄金融产品供给,关注特殊银发人群金融+非金融需求;最后,在强化数字化金融服务的同时,升级网点适老化服务,打造场景化养老金融服务生态。

兴业银行零售平台部副总经理程昊从财富管理供给侧的角度,提出商业银行服务中老年客群财富管理的几点思考。“人口老龄化为财富管理业务开辟了新蓝海。商业银行的账户服务、产品服务与投资者教育、渠道服务、销售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决定了商业银行仍然是中老年客群财务管理的主渠道。”

程昊表示,养老金融要重点关注和解决适应养老客群个性化特点的财富管理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他建议,商业银行可以从五个方面拓展中老年客群财富管理业务,分别是推进数字化转型、借助个人养老金制度培育客户、发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以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苏州银行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李伟则从地方性中小银行的特有优势出发,探讨如何协同赋能养老服务新生态。他指出,当下养老金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和机遇,地方中小银行扎根当地、深融区域经济,具有区域禀赋优势,应参与丰富养老第三支柱。

“养老生态全链条产品和服务需要和银行、保险、基金和信托企业一起协同发力,整合资源,共同打造。”李伟建议,银企合作可以从信贷支持提升、异业联盟发挥资源优势、科技赋能智慧养老和推进产业生态四个方面进行。

协同拓展养老第三支柱

除了银行业,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在加快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创新,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魏琳认为,未来,我国少子化、空巢化、长寿化将成为常态,机构养老的市场占比远不止3%。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市场化、多样化发展,政府在税费减免、专项补贴、土地价格优惠和信贷创新方面也提供了相关支持。

在此基础上,魏琳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希望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养老产业进一步细分市场,积极发展普惠养老与中等品质养老;二是给予一定的税费政策支持;三是扩大政策性银行对养老产业的贷款规模,并降低贷款利率;四是明确机构养老用地的类别,降低成本;五是鼓励社会资本采用股权投资、联营合营等方式进入养老产业。

长江养老副总经理杨奇华从养老保障三支柱协同这一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银发季降临使得老龄金融渐成焦点,我国养老三支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需要明确第一支柱功能定位,扩大第二支柱企业覆盖,大力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实现三支柱的有效协同。”

他建议,在提升缴费充足率的同时降低第一支柱缴费比例,为企业年金扩面提供腾挪空间;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标准,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意愿;金融机构需要跳出各自行业局限,更设身处地为客户考虑,从个人整体养老规划角度为中老年人的金融资产进行有效统筹运作。

泰康养老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刘方涛也对我国保险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推动即期年金保险的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更具投资属性的新型保险产品、负债端和资产端联动提前防范长期利差损风险以及同步推动广义第三支柱的发展。

作为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补充,公募养老产品目前以养老目标FOF(基金中的基金)产品为主。兴证全球基金FOF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基金经理刘潇提到,在全球老龄化的背景下,当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三支柱模式,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也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三支柱模式,由政府、雇主、个人共同负担养老压力。FOF形式的养老金融产品作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产品之一,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这是因为FOF形式能够在不降低预期收益的情况下,显著降低组合波动,提高客户实际收益。”

他表示,在未来首先要建构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互联互通通道,增加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转移机制,实现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额度的合并;同时,通过特殊机制提高投资者的便利性,允许参与人特殊情况下提前领取从而满足流动性需求,增加默认缴费制度,减免一定购买外部基金费率。

“养老金融是一个中国式的概念,涵盖养老服务金融、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个维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总结指出,从养老服务金融的角度来看,需要在全生命周期的视角下考虑针对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金融。相关研究显示,老年人群体逐渐呈现出资产占有高、风险性投资占比高的特征,未来保险业将会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从养老金金融来看,未来的走势将取决于我们在账户制制度设计和投资收益率两个维度的整体把握。从养老产业金融来看,未来机构养老的需求将会十分显著。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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