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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开展“杜绝高空抛物”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每日时讯


(资料图片)

“从2楼扔下未熄灭的烟头,导致发生火灾,算不算高空抛物?”“算!”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响起了孩子们嘹亮的回答声。6月2日下午,龙岗区司法局、龙岗公安分局与平湖街道办共同为平湖中心学校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活泼的“杜绝高空抛物”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从天而降的物体,杀伤力到底有多大?龙岗区司法局宣讲人员以生动形象的展板向同学们做了展示,比如一颗30克的鸡蛋,从4楼落下可让人起鼓包,从8楼落下可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落下可砸破行人头骨,从25楼落下甚至会致人当场死亡;而一个空易拉罐从18楼抛下可砸破人头骨,从25楼抛下可能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抛下也可能致人死亡……看到这些,同学们不禁发出阵阵惊叹声。

龙岗公安分局民警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高空抛物所带来的危害和要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还带来了警犬训练表演和少警队风采展示,硬核表演和飒爽风姿赢得同学们阵阵喝彩。

随后,上木古社区非遗皮影戏法治宣讲队带来了精心创作的《孙悟空上木古法治行》等法治皮影剧,有趣又精彩,孩子们看得津津有味,在问题抢答环节争先恐后举手回答问题,法治文化在不知不觉中浸润心田。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从我做起,一起杜绝“高空抛物”,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并在倡议签名墙上庄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学校的老师们也称赞,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更容易让同学们接受,印象也会更加深刻。

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学生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认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带动学生家庭成员共同抵制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编辑 朱恒鑫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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