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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快评:追思厉以宁,如何让民营企业家更有信心?

中新经纬2月28日电 (魏薇)27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92岁。


(资料图片)

提到厉以宁,经济学界可谓耳熟能详。如今在学界、业界活跃着的领军人物中,不少人是厉以宁先生的学生。厉以宁逝世的消息公布后,很多经济界人士发文悼念。

厉以宁能受到如此多的学者和企业家推崇,首先源于其以深邃的思考和洞见去参与并推动了中国经济改革前行的道路。

上世纪80年代,厉老就在国内率先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理论,点燃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星星之火,他因此被称为“厉股份”;90年代,厉以宁作为《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参与了《证券法》的出台,也成为中国证券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进入二十一世纪,厉以宁将目光转向了民营经济。他参与推动了非公经济36条以及非公经济新36条的出台。由于厉以宁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奔走呼喊,又有了“厉民营”的称号。

非公经济36条以及非公经济新36条出台后,鼓舞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但是发展民营经济并非易事,厉以宁曾在采访中提到,民营经济还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需要继续推动:第一,明确产权保护;第二,妥善处理民营经济产权的纠纷;第三,鼓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经过疫情三年的冲击,民营企业投资处于低谷,出现方向不明、动力不足的问题,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再次成为当务之急。今天,面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重温厉老的思想观点在当下看来仍有着积极意义。

“为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要依法加强企业家财产保护,形成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为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厉以宁曾撰文写道。

斯人远去,留下未竟的事业。厉老对民营经济的牵挂、对改革的呼吁和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一片赤诚,仍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追思的同时,我们更应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精神,推动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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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中元

【编辑:王永乐】

标签: 民营经济 中国经济 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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