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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未登记企业不得在相关县开展光伏安装业务

4月18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广赣州市户用发电经验做法的通知。文件指出,针对此前有个别群众反映户用光伏行业出现的虚假宣传以及个别户用光伏电站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现象,赣州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为户用光伏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实行报备制度。加强对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实行报备制,由县级发改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相关安装服务企业进行登记,从企业资质、设计方案、安全管理、售后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未登记企业不得在相关县(市、区)开展光伏安装业务。

标签: 江西省能源局 未登记企业 光伏安装业务 赣州市户用发电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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