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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多 成色足 早落地 见实效

原标题:干货多 成色足 早落地 见实效


(资料图片)

日前,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旨在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遵循经济发展规律——

在推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采用“腾笼换鸟”的方式。事实上,推动产业升级并不意味着把需要改造升级的传统产业当成“低端产业”简单清退,应当按照市场规律有序地、自然地推进,减少对就业形成较大冲击。

产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进程,新事物是从旧事物中脱胎而出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制造业,有些就是从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传统产业中升级而来的。把握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传统产业也可以在数字赋能、绿色转型中焕发新生、赢得未来。

要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腾笼换鸟”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市场化手段和方式的创新,通过法治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法律环境,找到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完善诚信履约机制,稳定企业投资预期——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要把招商引资依法履约、诚信履约纳入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之中,依法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特别是严重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必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努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此外,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招商引资中拟作出的政策承诺、拟订立的各类合同,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程序。

对专业性强的合同,要充分听取法律部门、专业咨询机构意见,加强对招商引资合同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

消除差别对待和隐形壁垒,保证政策公平透明——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政府部门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但在落地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

比如,部分民营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额度小、门槛较高,难以满足真实融资需求;部分政策相关申报流程烦琐,需要耗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去申报,导致落地效果较差。

由于全国征信平台、地方信用平台和市场化信用机构之间相互割裂分散,导致银行难以通过统一的征信系统获取民营企业的真实信用信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融资的可得性。

以法律保障、以举措落实,打破隐形壁垒,让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是新时代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所需所求,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可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体制、政策和程序;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高企业信用透明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扶持力度,并尽可能简化申报手续,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久久为功抓落实,把政策“含金量”变成发展“驱动力”——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干货多、成色足、针对性强的好政策,需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久久为功的执行力。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中痛点、难点和堵点,切实解决好政策落地问题,把民营经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才能把政策“含金量”变成发展“驱动力”。

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确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立法机关应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规范与引导资本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的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规范体系。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确保民营企业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和正常经营的秩序。

司法和监察机关在依法实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应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与影响。

此外,还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民营企业家法治观念,使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更趋规范化。

(柴俊勇,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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