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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城体制内人口比例:20城超20%,26城低于7.5%

一段时间之前,我们分享过全国主要城市的体制内人口比例,北京有16%的人口在体制内工作,东莞不到5%。

所谓体制内工作,是指在国民经济分类中归属教育、卫生和公共管理(俗称公务员)这一类职能的工作。当然,也有部分从事科学研究和水利环境管理的工作也属于体制类工作。

在本篇中,我们不将其类工作人口纳入对比,仅统计教育、卫生和公务员这三大行业的就业人口占本地所有工作人口的比例,即本篇所说的体制内人口比例。


(相关资料图)

以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为统计单位,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区县资料中计算得到各地的体制内人口比例占本地所有工作人口的比例,并按照比例的等级,划分成以下所示的图表。

以数据显示,共有26座城市的体制类人口占工作人口的比例低于7.5%,即每100个工作人口中仅有7.5个是在体制内工作。这部分城市包括东莞、深圳、佛山、宁波、苏州、南通、泉州等大量外来人口的新兴城市,也包括人口流失比较明显的商丘、孝感、揭阳等城市。

110座城市的体制内工作人口比例是7.5%-10%。也就是说,这些城市中每100个工作人口中,体制内人口比例低于10%的,其中包括无锡、重庆、广州以及烟台等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

88座城市的体制内人口比例在10%-12.5%,包括上海、青岛、福州、合肥。

还有58座城市的体制内人口工作比例在12.5%-15%之间,包括长沙、武汉、郑州、济南、南京和西安。

24座城市的体制内人口比例在15%-17.5%,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仅北京、太原和榆林,其余皆为偏远地区的中小城市。

17.5%-20%之间有12座城市。除了三个省会外,其余均为偏远山区少数民族聚集区。

还有18个城市的比例在20%以上。也就是说,这些城市中,每五个工作人口就有一个在体制内工作。

从全国的分布来看,7.5%-12.5%这一个区间,共有198座城市,是体制类人口比例分布最广泛的区间。

这个比例好不好?需要与其他国家以及我国历史时期做对比,才更具参考价值。单纯说一个数值,只能让我们了解到事情的大概情况,而不至于被那些散布“西汉8000人养一个公务员”的言论所蒙蔽,因为这两件事在这个维度上并不具有可对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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