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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公布,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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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公布,有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更进一步。

5月15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输配电价相当于电的“运费”,指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和销售服务的价格总称。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分别于2017 年和2020 年完成第一监管周期和第二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核定。

据发改委介绍,相较前两轮输配电价核定,本轮改革输配电价结构更加合理,输配电价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且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

例如《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这是历轮输配电价核定中首次明确“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信达证券在5月16日的研报中提出,单独列明系统运行费用组成,除了与电网应收输配电价作区分之外,也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可能面临的系统性成本快速抬升提前做出准备。

另一亮点是,此轮改革还对电力用户分配进行了简化。

《通知》明确,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三类。信达证券认为,此轮改革将先前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尽可能地实现定价合并,统称为“工商业用电”,避免同电压等级间因用户种类不同而出现的同级价差,真正实现工商业用户在电力市场和电网角度的平等地位。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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