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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常贇:金融无处不在,金融法官要了解和理解金融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院高层次审判业务领军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上海高院、上海新闻广播《法眼看天下》栏目合作推出十期全媒体系列访谈《你好,审判业务专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期“领军风采”专栏推送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竺常贇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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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和主持人

竺常贇

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上海崇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钟 姝

《法眼看天下》栏目制作人、主持人

中国金话筒奖获得者

访谈实录

主持人:办案任务那么重,作为法官为什么还要坚持理论研究?在法与情的冲突中,法官怎样实现公平正义?做了法院院长之后,怎样带动全院的法官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上海崇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竺常贇。竺院长,您好。

竺常贇:主持人好。

主持人:欢迎您。有人开玩笑说,竺院长,您是金融领域的审判业务专家,到了崇明这样的生态岛上,业务能力会浪费掉。您觉得会吗?

竺常贇:不会。我前面10多年都在高中院、金融法院从事金融审判工作,2021年去的崇明法院。

到了崇明法院,我们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金融案件,这些案件关系着老百姓投资理财的各个方面。所以,到了崇明法院,我的专业能力不仅没有浪费掉,而且变得更加丰富了,我能够更直接地去面对、解决这些金融纠纷。

主持人:您在三级法院的业务部门都担任过负责人,既做理论研究,也在实践中具体去办案。您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个您办理的印象深刻的案子?

竺常贇:好的。这是我的一种职业习惯,我比较喜欢在履行法官职责、处理好案件的同时,对一些问题进行思考或者研究。

我办理过的案子很多,就讲一个比较印象深刻的,涉及到市场非常关注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不管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有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投资者认为该行为损害了自己利益,就可以提起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赔偿诉讼,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我们知道,上市公司业务涉及到很多的中介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等。这些中介机构发挥着“看门人”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在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中,如果中介机构有过错,没有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一类案件越来越多。我们在处理时就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这些中介机构如果承担责任,跟上市公司承担的责任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它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有可能要承担很大金额的连带责任。我们就要在合法性上、合理性上做一个考量:承担的连带责任是全部的连带责任还是部分的连带责任?

按照传统理论,往往中介机构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但这样一来,即使中介机构可能存在很小的过错,哪怕是很小的过失,但也要承担不区分的、巨额的赔偿,最终则可能出现“一告即倒”的情况。

所以,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中,我们会尝试区分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侵权行为里是故意还是过失、过错大小以及因果关系等,再来判定中介机构是承担全部的连带责任还是部分的连带责任。这就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对于虚假陈述案件中连带责任的应用,要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在依法处理基础上获得更好的效果。

主持人:现在社会发展特别快,金融领域也是一样,纠纷不断翻新,对吗?

竺常贇:是的。

主持人:您的讲述给我一个印象,您在办案的时候特别善于给自己提出一些好的问题,您先去思考它,再在办案的时候把这些问题都很好地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您既把案子办好了,其实也做好了金融案件方方面面当事人利益的平衡了。竺院长,是这个概念吗?

竺常贇:是的。

主持人:这可能跟您也做理论研究的工作有关,带着理论研究的思考习惯,再去办案的话,就会有这样的一种特色呈现,就会有一种引领价值。

竺常贇:是的,金融是以创新为生命的。没有创新,金融很难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在创新的过程中,我们成文法的局限,也就是法律的原则性和滞后性,就会凸显出来。金融法官面对这些法律局限性问题的时候会更多一点。

主持人: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如何去平衡好利益,维护好金融市场公平交易的秩序?金融法官要做什么思考,必须具备怎样的能力素养?

竺常贇:您问的这个问题,确实也是我自己在法官生涯里面无时无刻不在面对,或者是我必须要去面对、解决的一些问题。怎么样把案子办理好?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衡平好。除此以外,我们在一些个案的处理中,也要考虑是不是会对整个金融交易规则、金融秩序的维护和塑造产生好的效果。

比如说我遇到过的一个案件,涉及保单质押贷款的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案件。我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发现它可能是全国范围内非常新颖的涉及到保单质押贷款的案件。

在当时的情况下,保单质押贷款只能说是金融市场里面一个普遍的做法,但很多纠纷并没有经过司法的审查。有些方面确实存在法律空白,或者说不是特别明确的地方。后来我们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明确了保单质押的设立、效力、后果等问题。这个案件也成为了上海法院的一个精品案例。

但是,对于保单质押这个案件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我足足思考研究了3-5年。在民法典颁布以后,我从民法典的角度,对保单质押的很多法律问题做了诠释。那篇文章我写了3年多,最后发表在《法律适用》杂志上。

同时,我在办理这个案件以后,发现了保单质押设立时登记的问题,登记缺乏相应机制和机构。我向监管部门相应地发了司法建议,引起了全行业的转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上海保险交易所探索建立保单质押登记平台。

主持人:刚才讲的案例,我们感受到您在办案过程中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理论,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参考、可借鉴的经验。

竺常贇:可参考、可复制谈不上,为同行或者学界在研究金融法律问题的时候,提供一些资料和我的思考,供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主持人: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好,应该算是金融法官心中的第一性原理吗?

竺常贇:是的。人民法官的初心是要为人民,体现在金融审判里面,我们就要一直满怀初心,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特别要关注保护金融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主持人:您作为审判业务专家,特别强调专家要有一颗匠人的心。这话怎么讲呢?

竺常贇:

金融审判是一个对专业化有要求的审判门类。金融法官首先要了解和理解金融,如果不了解、不理解金融,就没有办法去很好地办理这些金融案件。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都在使用的网络支付,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三种:第一种是第三方支付,通过余额账户支付,可能与银行就没有太大关系。第二种是网关支付,它是银行直接作为一个支付的口进去的,就直接关系银行。第三种是快捷支付,它是由第三方支付的口进去,牵扯到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流转。

对于金融法官来讲,他遇到一个涉及网络支付的案件,如果对网络支付的交易结构没有一定了解,就无从办理这样的案子。用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在金融审判领域也是这样的,法官要用一颗专业的匠心来对待工作。

主持人:我们知道,法官的时间其实非常紧张,办案的任务本来就很重,还得去学习,去不断了解新的事物。这对于你们来说,也是非常有压力的考验吧?

竺常贇:确实是有压力。我从事金融审判以来,感觉到自己无时无刻、不停地被这样一些生动的、丰富的但又非常复杂的金融纠纷推着往前走。我必须要去学习,不停地去学习、去更新,然后才能够办好案子,在专业上有所精进。这个过程,确实像您说的是很有压力的,但是也是非常享受的。

主持人:作为上海崇明法院的院长,您将怎样去带动全院的法官,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竺常贇:作为院长,同时作为审判业务专家,能够带领全院的同志,特别是法官,在专业上有所精进、不断地提高,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使命。

我到了崇明法院以后,发现同事们都有一颗热爱学习的心。首先,他们本身非常热爱学习。其次,作为院长和审判业务专家,我也会去组织相应的ECOs沙龙、国际研讨会。

2022年,我们举办了一次环境资源审判的国际研讨会,和六七个国家的法官、专家在线上进行学术交流,我们的法官可以用英语直接和外方专家进行专业问题的探讨,我为此感到非常的自豪。

主持人:其实是搭建平台和以身作则,对吗?

竺常贇:对的,把这个平台搭建好,把学习的条件提供好,把自己的学习心得通过讲座和大家分享、交流。在疫情期间,我们专门开了4期“疫路云学”网上业务培训和交流,大家都觉得很好。

主持人:这样办出来的案件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你有一桶水才能倒出一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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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新闻广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供稿部门:干部培训处

文字整理:何瑞鹏

责任编辑丨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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