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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的常态化监管,既要防“垄断”,也要发挥数据要素的网络效应和有利于后来者追赶的特点,应更加强调保护市场的“可竞争性”,不断鼓励后来者、创新者进入,与现有市场占有者进行竞争。

黄斌


(资料图片)

2020年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两年来对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治理思路的调整,显示了中央对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运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也体现了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坚定信心。

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后的新经济形态,具有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的特点,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国际竞争的主要领域。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治理也成为全球新课题,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都作出了很多探索,这些治理探索主要聚焦于数据问题和垄断问题。在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企业中,数据问题往往是和“垄断”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甚至数据问题决定了“垄断”问题。这种依托于数据要素的垄断,与工业经济时代的垄断特征并不相同,有弊也有利,应该审慎对待。

一方面,“数据要素”具有内生且近乎无限增长、低边际成本、易复制、非损耗等特点,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平台企业可以采用免费(低价)策略更快地扩大市场规模,这就更容易产生“垄断”。同时,数据要素又具有高度的非排他性和可替代性。同一个数据可以被不同主体多次使用,不同主体为实现同样目的可以分别利用不同数据,同一数据经过不同处理后的用途和价值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数据要素的定价基础及价格运行机制也与其他生产要素不同,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反过来为数字经济先行者筑牢了“数据壁垒”。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本身就具有网络效应,网络越大效率越高、福利越高,规模是数字经济的优势。对平台企业而言,做大规模的重要性不亚于甚至高于盈利,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亏损状态也不影响资本市场的高估值。对消费者而言,不仅不容易感知到“垄断”带来的福利损失,甚至还会因为平台规模的扩大而获得“更多”的福利。当然,这一“福利”是由商家、广告商支付的,只是转嫁了经营成本,对消费者可能造成了潜在的间接损害。如果考虑到数据要素的价值,“免费”可能仍是“高价”。

数字经济创新周期短,“垄断者”往往也面临着后来者在各个领域的激烈挑战,导致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垄断”往往是暂时的,监管者也难以判定其“垄断”利润。但就算数字经济企业不追求“垄断”超额利润,也会为获取或保持市场支配地位而采取如制定不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或设置技术、专利壁垒等措施,给后来者的追赶造成障碍,从而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

上述数字经济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垄断”或“寡占竞争”可能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常态。因此,加强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的常态化监管,既要防“垄断”,也要发挥数据要素的网络效应和有利于后来者追赶的特点,应更加强调保护市场的“可竞争性”,不断鼓励后来者、创新者进入,与现有市场占有者进行竞争。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应通过限制领先者制定“排他性条款”,降低后来者的市场准入壁垒。如严格限制平台对商家、商品“二选一”,严格限制平台的独占服务(如仅限某系统安装、仅限某平台出售等),严格限制捆绑销售(如微软之前以操作系统捆绑浏览器)等行为。

其次,要明确平台、领先企业的数据权利,严格规范平台对数据的使用范围,降低新进入企业的“数据壁垒”。如美国亚马逊公司利用商家在平台的销售数据判断消费者偏好,进而开展直营服务,反过来利用规模优势挤压原商家市场份额的行为,就是因为平台不恰当利用数据(或数据的产生者在平台规则下不拥有权利)而造成的不正当竞争。当然,由于数据的可替代性,大企业也可能会通过其他数据渠道了解消费者需求,从而给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带来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还要着力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明确数据权利,加强数据要素流动。

同时,还可以通过“事前审查”限制大企业开展“防御性收购”。领先者可能会因为潜在竞争者挑战自己的市场地位,在早期阶段就将其“防御性收购”。如果这种行为广泛存在,新创企业可能会为了将公司卖给大公司,或者为自己和投资人套现而创业,很难带来真正对全社会有意义的创新。当然,由于收购往往发生在竞争之前,因此认定其属于“防御性收购”本身就有很大的困难。在实践中,要求收购方主动披露收购原因是可以尝试的政策选择。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最终目的仍应是支持创新、加快发展。我国仍应稳定政策预期,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合作和与世界其他国家政府的政策博弈,提供优于全球其他国家的产业发展支持环境,让全球企业、人才感受到我国政府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决心。同时,在数字经济这一新领域,政府治理能力也需要通过“干中学”持续提升,才能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数字时代新的市场治理体系。

(作者系国研经济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标签: 经济发展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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