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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工商联”模式化解民营企业诉求置换3.7亿元

近日,云南省工商联依托人民法院驻云南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和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及时会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法院+工商联”模式合力成功化解了一起民营企业诉求置换3.7亿元保全标的物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保全利益,又解决了被申请人公司的燃眉之急,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案申请人甲、乙与被申请人云南丙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申请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西山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3.7亿元财产进行保全。昆明市西山法院依法审查后,保全了被申请人名下股权及账户。被申请人公司因股权被保全,影响了目前企业运行及关联公司几十亿合作项目的银行贷款,遂向法院申请以其他财产置换被保全的股权。

仲裁案件处理需一定周期,保全标的价值过亿,而置换保全处理不当极易损害申请人利益或引发被申请人公司经营困难。经前期了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就置换被保全财产事宜分歧较大。为妥善化解争议,避免引发次生纠纷,西山法院“因案制宜”将案件委托至“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探索以“商人纠纷商会解”途径进行调解,并派出昆明市西山法院立案庭、前卫法庭法官对案件进行专业法律指导。因该保全置换案件较为复杂,云南省工商联与昆明市西山法院邀请了云南省地板商会、云南省律协、云南省公证协会等商(协)会负责人和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过调解员组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置换方案。昆明市西山法院法官在此前提下迅速合议并依法出具置换裁定,该保全置换案件在多方聚力下获得圆满解决。该案是云南省工商联认真落实工商联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机制,依托“两个中心”以“法院+工商联”模式调解的首例过亿元大标的保全置换案件。

云南省工商联相关人士表示,及时有效化解重大商事纠纷案件,积极探索真正让企业省时、省力、省心的调解模式,是云南省聚焦市场主体困难诉求,探索以典型引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举措。还是云南省工商联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办法(试行)》,急企业之所急,与当地法院合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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