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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十四五”农膜回收率将达85% 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产业迎来一项利好。国家明确,“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加强农膜回收重点县建设,集成推广典型回收模式。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1月29日晚公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其中,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大的农业废旧农膜再利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农膜回收率达到85%。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此前,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2021年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中也已明确提出,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从上世纪末开始,农地覆膜技术在我国广大农村逐渐推广,但也带来了白色污染。废旧农膜降解周期一般为200年至300年,残留土壤中会影响水、气、肥流动,阻碍作物生长。随意露天焚烧会产生烟尘和二噁英等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2021年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时,来自河南的基层代表杨来法反映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农用地膜和农药包装等回收体系不健全,企业和农户对地膜的回收及分类积极性不高,农药包装废弃物乱堆乱放乱烧,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

对此,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回应说,目前,全国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全国已建设了100个回收重点县,推进标准地膜普及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马有祥同时表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做好回收利用工作显得特别重要。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各地已累计扶持建设农膜回收网点3000余个、回收加工企业400余家。但这只是农膜这一白色污染防治的“第一步”。

据业内人士透露,某地废旧农膜的回收率超过60%,但其中有不少是用焚烧的办法处置的。因为机械回收的地膜中,混杂了大量的植物根茎等杂质,地膜的量还没有杂物多。地膜处置又没有补贴,无论是造粒还是炼油都会亏本。

从事多年“废塑料、废机油催化裂解制取轻质燃料油”研发生产的安徽憬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前些年就与某地的再生资源部门合作,由他们负责收集废旧农用薄膜,再送到其处理企业,但收集的量有限。

“包括农膜等废塑料处理不好,就是环境的最大杀手。但处理好了,就是天量级的宝贵资源。”张刚说,塑料的原材料是石油,如果可以使更多的废塑料进入再利用环节,将有效减少初次生产过程的碳排放,提高废塑料价值。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对未按规定使用、回收农用薄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明确了罚款规定。2021年10月,江苏省宿迁市农业执法支队曾开出该市首张“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罚单。

上述《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推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在不同类型区域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

第一财经记者从西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在实行“谁供应、谁回收,谁使用,谁捡拾,谁回收,谁拉运”运行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保证金和后补助制度,有效破解农用残膜回收难题。

西宁市对地膜生产企业采用贴息、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支持企业建成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生产线,还制定印发了《加强农膜使用管理促进残膜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以制度固化“户收集-地膜供应企业回收-再生企业残膜利用体系”。目前,西宁市“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推进”的闭环运行机制逐步健全,2020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提升至90%,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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