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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鼎实业2020年股东应占亏损约2.7亿元 同比增加6.48%

恒鼎实业(01393.HK)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入约13.4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12.89%;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7亿元,同比增加6.48%;每股亏损13.21分。不派息。

于该年度,收入增加主要源于精煤的销量之增加。伴随贵州省产能逐步释放,年度公司精煤及副产品销量实现了增长。录得精煤销量约为1,173,500吨,较2019年约1,061,000吨增加约10.6%。该年度精煤的平均售价维持在每吨人民币1023.3元,2019年则每吨人民币1025.3元。

于2020年12月31日,集团产生流动负债净额约98.04亿元,对比于2019年12月31日则约为93.65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3290万元(2019年:约1800万元)。

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及优先票据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所得)为63.7%(2019年: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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