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 > 正文

深圳大力推进破产制度改革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圳将推进破产制度综合试点改革,构建全国首个政府与法院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互联互通、合作推进的常态联动协作机制。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合签署并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破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企业和个人的破产信息将全流程、多角度、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此举将进一步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提升市场要素配置水平,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配套制度。这是继个人破产在深圳率先试点之后,又一项完善破产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

深圳建立的破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并推动信息共享。根据各自职能,3个单位分别负责以市场主体信用为重点的破产信用信息公开、以破产案件为核心的破产司法信息公开、以债务人为中心的破产事务信息公开。今后,破产信用信息经一方登记,就可以实现多平台联动,实时、高效、精准公开公示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信息、破产状态。

此外,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要告知相关主体诚信参与破产程序、履行法定义务的事项,破产程序参与人要进行信用承诺,依法公开承诺内容,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履约践诺情况记入信用报告。

在推动破产信息公开公示的同时,信息主体的权益也受到保护。深圳明确提出,破产信息公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后进行,选择必要限度的信息项目和公开公示方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破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债权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于拓宽公众对破产制度运行的监督渠道、凝聚社会对破产改革共识和信心、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破产制度改革是深圳近年来锐意深化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近年来率先开展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涉外商事审判制度改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累计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数量保持全国第一。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