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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种草笔记”附购物链接必须要标明“广告”


(资料图)

4月27日上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倪俊南做客“2023上海民生访谈”节目,解答市民关注的问题。

“网络直播”是很多市民的“菜”。有流量,也就意味着有广告投放。现在有很多通过直播营销、网络测评等“带货”式广告,市民应该如何正确识别,保护自己不上当受骗呢?

倪俊南在直播中指出,现在,广告和信息的边界是越来越模糊,有些商业广告具有迷惑性、隐蔽性,消费者比较难辨别。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里明确提出了“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让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比如“种草笔记”,这种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附加购物链接的,就必须要显著标明“广告”。如果遇到以“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医药类产品服务的,很可能违反了“医药产品服务广告不得代言和不得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的法律规定,消费者不要轻信。

如果发布者没有做到,《广告法》里是有对应罚则的。如果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市场监管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对广告发布者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是违规发布“医疗和三品一械”广告的,就更严了,视具体违法情节,最高可处罚1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倪俊南指出,此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做了一些针对性回应的。针对弹窗广告“过多过滥”,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如果没有关闭标志,出现倒计时关闭、虚假关闭、点击两次以上关闭等情况的,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倪俊南说道。

(原标题《5月1日起,“种草笔记”附购物链接必须要标明“广告”》)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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