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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为小额支付使用!“横琴金融30条”正式发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横琴金融30条”)。“横琴金融30条”围绕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是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横琴金融30条”提出的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在合作区探索允许澳门元作为小额支付使用等多项政策,为全国首次提出,有力助推合作区成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田。

(原标题《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为小额支付使用!“横琴金融30条”正式发布》)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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