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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至2月25日 回宁继续就业人员将发放交通费补贴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市总工会决定针对今年1月17日至2月25日期间前往原居住地或国内其他探亲地,并回宁继续就业的在岗人员发放交通费补贴,申报总人数为2000人。分为省内和省外两个补贴标准,范围在省内的,据实补贴不超过100元。范围在省外的,据实补贴不超过200元。

据悉,此次补贴范围为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市政环卫单位外地职工,以及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非南京户籍来宁务工人员;个人在南京工作满1年、仍在岗;乘坐公路客车、普速列车、高铁动车组、飞机公共交通工具。

如何申报?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宁工宝”微信公众号将开通网络申报通道,届时须关注“宁工宝”微信公众号,并注册成为会员。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填写完整、准确个人信息,包括本人身份证绑定的开户行在江苏省内的银行卡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图片资料。

最终,市总工会将通过申报者提供的手机号推送审核通过短信,未收到短信的视为审核不通过。申报通过审核的,须提请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统一办理兑付手续。企业工会要向市职工服务中心帮扶工作科领取实名制表格,完善表格内容并提交。企业未成立工会的,可由企业向上一级工会组织(街道、产业、行业工会)提请兑付,由上一级工会统一办理兑付手续。补贴款将通过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号打卡转账。(记者 余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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