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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组织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 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期,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治理力度,严密组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目前,共开展联合行动42次,出动人员379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984家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严把登记准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对禁捕退捕期间企业、个体经营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按照法规要求,摸清存续底数,做好门牌、店招、户外广告涉及违规内容的整治。同时,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和渔具渔需店等主体的线上线下排查,强化网络监测,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禁售的渔具市场销售,督促电商平台完善治理规则,及时采取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不断细化广告监测,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后续跟踪督导,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受理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严查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制售禁用渔具行为;二是严查以野生“长江鱼”“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严查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强化违法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联合惩戒效能,将各部门涉及渔业违法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统一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夯实工作基础。结合2021年度“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实际,出台“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完成电商平台、网站、生产经营主体6000余家次的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整改,及时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一并兼顾对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通过名称字样排查,第一时间督促餐饮和销售主体变更登记两家,全方位、多要素、整流程推进禁渔工作。据悉,4月份开始,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渔具店、渔需店、渔药店等渔业用品经营主体,开展为期2个月的两次联合检查,检查渔具店165家、水产经营户23余户,发放告知书200余份。期间,发现含有“长江活鱼” “野生鱼”的销售情况,已对3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持续深化宣导。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以《长江保护法》施行为契机,积极开展多形式、多维度的长江流域“禁渔”政策宣传,采用网格监管、广告宣传、张贴通告、上门宣讲等方式,通过 “鹿城市场监管”“昆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机关互补,印制发放多部门联合公告3000余份、总局下发的禁捕海报2000余份、江苏省局的承诺倡议资料2000余份和各类其他资料5000余份。通过商超综合体联络群及餐饮宾馆协会向35家大型商超综合体及138家餐饮宾馆会员单位发出倡议,提醒企业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全方位、全时段、多角度向全市范围内市场主体宣传“禁捕打非”政策,提升市民知晓率,营造生态环境社会共治、共保、共享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势能。

注重实践研究。依据《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对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引导,提升公众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执法研究,对法律法规适用、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提前研判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提炼规律,不断夯实监管执法的基础支撑。此外,还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欢迎媒体监督,形成共治共管格局。(记者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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