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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花落浙、渝两地

万众瞩目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花落浙、渝两地,或为数千万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提供保障“后盾”。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6月1日起,6家险企获准参与在浙江省(含宁波市)、重庆市提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一年。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处处体现对长效投资、长期发展的鼓励,而试点的落地亦将有效填补类似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这类新业态从业人群或灵活就业人群的养老保障空白。而关于产品形态、产品要素、领取期限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则有利于让商业养老保险真正回归养老本质。

新业态从业者养老不用愁

“美团470万骑手没有五险一金”、“八部门要求滴滴等保障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近来,与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伤残猝死事件相伴频登的热搜,将美团、滴滴这类新业态平台推上风口浪尖,也将这些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保障不足的尴尬境地暴露于公众面前。

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落地,尤其关照到了这部分人的养老需求。区别于现行的普通商业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正式落地,被业内普遍认为将为滴滴司机、外卖小哥这类人群的保险保障填补“短板”。

具体而言,此次《通知》重点强调了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

而同步下发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亦表示,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从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目前,我国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已达数千万,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未像企业单位员工一样缴纳五险一金。然而,如果‘一刀切’强制平台缴纳,平台企业成本负担可能比较重。但是,这些人员的保险保障问题依然需要妥善解决,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二支柱方面的分摊,或能为此矛盾提供一种解决方案。”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落地,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如是评价。

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出世,将有利于未来第二、第三支柱之间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建立养老金体系三支柱之间对接机制。

那么,哪些险企参与试点?《通知》显示,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试点地区花落浙、渝两地

此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花落”浙江省(含宁波市)、重庆市两地,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而在今年2月向业内征求意见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该新产品试点本拟于京、浙两地开展。

对于浙江和重庆两地作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优越性,徐昱琛指出,浙江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互联网业务较为发达、居民经济水平较高且保险保障意识较强;而重庆作为人口最多的直辖市,除了发达的城市区域外亦有农村等非城市地区,更接近于国内一般情况,在样本选取上很有代表性。

同时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相较《意见稿》,正式文件删除了“积累期不得短于五5年;投保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积累期不做期限限制”的表述。

对此,徐昱琛评价称,这一修改或使退休年龄不足五5年的消费者自尴尬境地中摆脱,使得积累期设置更加灵活、对消费者更有利,亦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产品短期化趋势、填补短期套利风险漏洞。

实际上,对于长期发展的鼓励和对“急功近利”风险的遏制,体现在此次试点正式文件的方方面面。

如在试点险企的资产管理上,相较《意见稿》,此次正式文件强调了“保险公司应建立适当机制,有效控制金融市场短期波动对投资组合长期稳健管理的影响,体现养老资金长期管理、安全管理”的要求。《方案》亦指出,保险公司应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投资相适应的、期限不短于一1年的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

对此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分析称,保险资金运用一向追求稳健,善于对冲金融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他建议,今后更多地开展更长时期的养老金投资,为了提升基金积累期的回报,给消费者创造价值,应当在投资领域、投资标的上适当增加短期的风险承担。因此,此表述是提醒保险公司继续注意安全性。

“险企投资队伍可加强对宏观和政策问题,尤其是长期性问题的研究;引进全球最先进的投资分析工具,结合中国制度和自身投资领域进行改良;可建设跨周期的调剂机制。”王向楠如是提议。

同时,《方案》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审慎计量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银保监会将根据其经营长期性的特征和风险实际,在偿付能力最低资本要求上体现监管支持。对此王向楠解释称:“保险公司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承担保证收益责任,这与当前主要的养老险业务不同,所以要计算资本要求。”

此外,《方案》还支持保险公司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对此,王向楠提出,销售激励考核机制建设要关注“长期”和“声誉”,包括手续费与佣金要从更长期的继续率、投诉率上考核,对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给予更大处罚。

圈定演示利率、退保规则

与《意见稿》相同的是,在积累期,险企应按照高、中、低三档收益率假设,对各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进行演示,低档演示利率为投资组合保证利率。不过,相较《意见稿》,正式下发的《方案》将高档演示利率上限由6.5%调整为6%,对此,王向楠分析称,市场竞争让保险公司习惯于提高保证利率和演示利率,而“保证收益”的规定,则让保险投资已经有了一定压力,所以这种规定能一定程度上避免保险公司的过度竞争。

除此之外,《方案》对于《意见稿》中的退保规则亦进行了较大调整。

具体而言,在积累期,前5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由不得高于账户价值的 90%调整为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第6—10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由不得高于账户价值的 95%调整为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75%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第10个保单年度后退保,退保现金价值由不得高于账户价值的 98%调整为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90%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

对此调整,王向楠分析称,长期保险产品有退保损失,其中投保人在保单生效早期退保就会损失较大一部分保费,这种制度设计有深层次的经济原因,如降低逆选择。养老保险在积累期的前几年,消费者之间的寿命风险的相对变化一般不大,所以可以调低对退保损失的要求。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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