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涉疫情违法人员要从快依法严肃处理 坚决守好口岸入境防线 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2020-12-07 08:03:47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图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