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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建档,湖北将落实“一河(湖)一策”,打造更多滨水休闲空间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3日讯(记者杨丝涵)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加快把荆楚河湖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发布的第7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令进行解读。

此次发布的第7号省河湖长令主题聚焦“幸福河湖共同缔造”,号召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共同参与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改善群众周边水环境,营造全社会共谋、共护、共治、共创、共享的幸福河湖氛围,持续推进改善全省河湖环境,绘就人水和谐新图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幸福河湖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第7号省河湖长令遵循自然规律、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全面”,在全省各级河湖长带领下,推动全省河湖面貌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全面提升、河湖生态全面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增强、群众对河湖环境满意度全面提高,逐步将全省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荆楚幸福河湖。

近期目标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九个一”的任务,即省级印发一个“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一个“幸福河湖成效评价体系”、建立一项“幸福河湖建设激励机制”。各市县区要出台一套“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成果”、建设一个本级“幸福河湖试点”、形成一套“幸福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整治一批“小微水体”、建成一个“幸福河湖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建立一套“河湖管护村规民约”。

其中,第7号省河湖长令根据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就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提出,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分级制定市县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落实“一河(湖)一策”,协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第7号省河湖长令要求,推进河湖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河湖各类监测监控站点布设,加强河湖日常管护,遏制河湖“四乱”问题增量,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行动,加快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开展无磷村湾(社区)建设。

第7号省河湖长令要求提出,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水文化,讲好荆楚水文化故事,组织开展“最美家乡河”“最美护河人”评选,打造各具特色的河湖文化行动品牌,持续加大河湖保护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共同缔造河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氛围。

广泛招募民间河湖长、河湖保护志愿者,开展河湖保护公益行动。引导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动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监督。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深入实施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建设小微水体“一村一景”,打造更多滨水休闲空间。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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