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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法院在全市率先组建诉源治理人才库

近日,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名单公布,博罗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强基工程”被评为“2023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司法赋能,基层治理提效。博罗法院不断将司法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通过打造“无讼村居”、创建“无讼景区”、在产业园设立园区专班等一系列有益探索,力争将小微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化解在诉讼前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机制

基层治理是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在基层治理中,把纠纷调解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是治理有效的真正体现。博罗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建设,坚持多元化诉源治理新路径,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今年4月,博罗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揭牌。调解工作室入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法院携手交警、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起来的诉前解纷“前沿阵地”,为实质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提速”。据统计,该工作室成立至今共受委派102宗案件,成功调解案件65宗,调解成功率64%。

在近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张某驾驶摩托车与丘某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丘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丘某负次要责任。事后,张某来到调解工作室向法院驻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说明相关情况和提出调解诉求。在认真聆听张某诉求与了解其车辆购买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后,调解员立即开展与涉案保险公司联系、协助张某收集理赔相关材料等相关工作。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保险公司同意理赔,同时促成保险公司和丘某达成调解协议。不久,保险公司赔付到位,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张某还特意送来印有“快速调解顺民意”字样的锦旗。

以“一站式”服务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诉源治理应有的题中之义。作为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博罗法院始终坚持多点发力。

原告陈某对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以及要求信息公开,与被告惠城区某行政单位产生9宗行政诉讼纠纷。秉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理念,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同原被告双方的沟通等,发现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且原被告双方有调解意愿。为修复群众与行政单位的良好关系,7月11日,在博罗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3个小时耐心细致调解、斡旋,原被告达成初步协议。当天促成1宗案件撤诉。第二天,承办法官继续以“背对背”方式对双方释法说理,再次促成其中5宗案件撤诉。

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是博罗法院于去年9月在全市率先设立并运行。目前,共有312宗行政案件在此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此外,博罗法院还与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签署《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与各县(区)检察院签署《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作备忘录》,联动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检察院,为行政争议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筑牢治政安民根基。

打造“无讼村居”,创建“无讼景区”

诉源治理是以“预防和解纷”为主要职能,以“诉讼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实践。博罗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该院以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在全市首推系列创新性工作,将法治疏导力渗透至社会治理“根部”。今年是博罗法院的“诉源治理年”,出台了《博罗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县域乡镇特色列定3大板块19项任务,在前端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民商事审判等方面发力,将法治疏导力渗透至社会治理方方面面。

人民法庭是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线”,更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去年以来,博罗法院以“人民法庭建设年”为抓手,大力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水平,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去年以来,博罗法院新建了石湾人民法庭,使石湾与其作为博罗“经济发展引擎”的经济地位相匹配;对其他四个人民法庭进行重新升级,为每个法庭配全配强远程立案、调解、开庭以及其他各项信息化设备;针对博东八镇只有1个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新建柏塘人民法庭,为博罗东片区诉源解纷再添新场所,为博东振兴发展增添司法动能。在人员配置上,博罗法院始终坚持将新任年轻法官和初任公务员法官助理全部轮派法庭,充实人民法庭审判力量;选聘优秀人才,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组建了含52名特邀调解员和16名兼职法官助理的诉源治理人才库。

与此同时,博罗法院人民法庭主动参与所辖村居的村规民约制定、政策宣讲等,帮助村民更好地融入共建、积极共治、快乐共享,大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模式。

“无诉村居”创建也有着同样的效果。去年8月,博罗法院在石湾镇源头村创建“无讼村居”,将诉讼服务下沉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梢”,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惠州落地实践。创建工作开展不到一个月,石湾法庭就收到锦旗,感谢法官在创建点诉前快速化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今年5月,源头村李屋村民小组也发生类似纠纷,在各方协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纠纷成功化解。7月25日,协议书签订,施工方支付赔偿款项给李屋村民小组。目前,类似的锦旗,“无讼村”内已经挂起了4面。

今年,博罗法院将“无诉”创建向景区延伸。4月,“无讼景区”在罗浮山风景区揭牌。罗浮山风景区是惠州市首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博罗旅游业一张靓丽的“名片”。其实早在2013年,博罗法院就在此成立了惠州市首个景区巡回法庭——罗浮山景区巡回法庭。创建“无讼景区”,是在巡回法庭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进一步将司法服务前移,尽早将涉旅游纠纷化解在早、在小。

今年以来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7场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是助推器。博罗法院结合司法实践,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提升法律素养,促进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仅今年以来,博罗法院便已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17场。围绕妇女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到园洲镇、罗阳街道、博罗县妇幼保健院等开展“依法保障妇女权益 共享和谐美好生活”等专题普法宣传;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民法典宣传,以法治“大篷车”等形式走进辖区罗浮山国药、新峰药业、商会等开展系列暖企普法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走进博罗县石湾中学、博罗中学佳兆业学校等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防性侵等互动普法;围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走进大型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宣传和接受法律咨询……

另外,博罗法院主要领导还带队深入村(居)讲法治党课,并开展普法活动。一场场普法活动,旨在将法律的种子撒向基层,让大家在学法中树立法律意识,形成尊法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为基层社会治理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和县域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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