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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金融所报告建言中国数字经济:促进数字规模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化_环球快看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战略竞争和布局阶段。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以数字经济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要如何测算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又要如何评价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


(相关资料图)

5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报告(TIMG 2023)》(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选取数字技术(Technology)、数字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数字市场(Market)和数字治理(Governance)四个维度,构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指数——TIMG指数,对全球106个经济体在2013-2021年期间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进行了度量。

谈及TIMG指数的特色和优势,《报告》研究团队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王喆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TIMG指数从四大维度全方位测度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反映了全球106个经济体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变化,有利于进行跨国比较。该指数权衡各类数字经济指标的测度结果差异,客观评价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竞争优势和不足。在理论层面,该指数希望为全球数字经济的相关研究以及指标体系设计提供参考;在实践层面,该指数有助于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从业者更好地了解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识别一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定位、把脉一国数字经济发展瓶颈。

在《报告》公布的TIMG总指数排名中,美国、新加坡、英国等是数字经济指数排名最高的国家,中国排名第8位。从细分指数来看,数字技术指数中美国、芬兰、瑞士是前三名的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指数中美国、新加坡、中国是前三名的国家;数字市场指数中美国、中国、英国排名最高;数字治理指数中新加坡、芬兰、丹麦排名前三。

中国在数字市场和数字基础设施领域优势较大,排名分别为第2位和第3位。但是,在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方面与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排名为第15位和第41位。

《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并在2018年后加速发展。指数的全球平均值从2013年的45.33上升至2021年的57.01,增长幅度接近26%。全球中位数从2013年的44.46上升至2021年的58.38,增长幅度为31%。《报告》还指出,数字市场扩张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数字治理的发展经历了由慢到快的过程,数字技术指数的提升相对缓慢,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在不同国别之间呈现收敛趋势。

《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往往与一国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密切关联。北美、亚太和西欧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三大地区,东盟、西亚等亚洲其他地区和中东欧、独联体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非洲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最为落后。中国和印度则分别是中高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中的领先国家。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指数更加依赖于一国的经济金融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市场建设有利于一国提升数字竞争力。

对于我国数字经济未来的发展,《报告》带来了四点政策建议:

第一,要促进数字规模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化。要加强高科技人才培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增强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谨防发达国家技术垄断带来的壁垒。

第二,要持续推动关键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普惠性方面,在高精尖等关键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5G、数据中心等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拓宽应用范围和整体规模的同时,应提高先进数字基础设施普及率,着力减缓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数字基础设施质量深化,重点提高国际网络安全水平。

第三,要推动数字市场优势从需求侧拉动向供需共同拉动发展。通过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拉动,增强供给引导需求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数字企业创新创业;进一步发展数字贸易;鼓励有实力的数字企业“走出去”。

第四,要重点加快数字治理水平提升。从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制度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入手,提升我国数字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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