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投公司)有望本周挂牌。这家掌握着2000亿美元外汇资金的公司,在其筹备之初就已引来了广泛的关注。事实上,即将诞生的中投公司,是实现“中国资本”战略布局的关键棋子。相比原外储投资过度集中于美国长期国债的保守做法,如今,中投公司的投资对象可以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其他特殊资产,包括私募股权、对冲基金、房地产基金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主动出击,无疑表明了中国国家资本的投资战略正在升级。 中国金融大典 在“国家资本投出去”、“企业资本走出去”的同时,“个人资本”亦通过QDII这一投资全球的理财工具,以及即将开通的“港股直通车”等形式“流出去”,以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可以说,整个中国从上到下的资本都在寻求着跨境运作的机会。那么,面对汹涌而来的人民币全球化投资浪潮,作为投资人的你,是否做好了足够的准备? 1 中国资本跨境运作 国家资本初试身手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资本纷纷走出国门,寻找跨境投资的机会。进入2007年,中国资本“走出去”更是在国内掀起一股热浪。 从国家层面看,今年5月下旬,即将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投公司)投资30亿美元,购买美国黑石集团部分无投票权的股权单位。这是当时正在筹备中的中投公司进行的第一笔投资。根据中投公司和黑石集团联合发布的消息,双方于5月20日正式签署协议。根据协议,中投公司在黑石集团进行的全球首次公开发售中,购买低于其10%的股份。每单位的购买价格是黑石集团计划公开发售价格的95.5%。中投公司承诺至少在4年时间内持有其对黑石集团的投资。 两个月后的7月23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与英国巴克莱银行正式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备忘录。根据双方的股份认购协议,国开行先期投入30亿美元参股巴克莱银行,支持其收购荷兰银行的行动;国开行在巴克莱银行的持股比例约3%,并向后者派出董事。如巴克莱银行收购荷兰银行成功,国开行将再向巴克莱银行投入80亿-105亿美元,从而使该行在巴克莱银行的持股比例达5%以上。 QDII投资范围扩大 在个人资本方面,今年投资海外市场的利好消息也是接连不断,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先后颁布新措施,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中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以及流动性过剩的大背景下,这些措施都符合鼓励资本“走出去”投资的大方向。 5月11日,银监会宣布调整银行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范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原规定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修改为“不得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同时,《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选择在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目前,与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只有香港证监会。因此按照新的规定,内地居民可通过商业银行代客理财方式投资港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22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取得了QDII资格,其中19家从外汇管理局取得了150亿美元的购汇额度。这些银行共推出31只产品,外币认购额3.36亿美元,人民币认购额105亿元,合计认购额不到20亿美元。渣打银行资深经济学家王志浩在《通知》颁布后认为,放宽投资范围后,QDII产品吸引力将明显提高。他预计,今年QDII筹资规模将猛增至100亿美元。 6月下旬,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以及《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对QDII准入条件、产品设计、资金募集、境外投资顾问、资产托管、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及其实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共同构成了基金公司、券商QDII业务完整的规则体系,并自7月5日起实施。 《试行办法》规定,QDII产品募集资金币种可以是人民币、美元及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产品设计包括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以及集合理财等多种形式运作。投资产品包括国外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品等。 仅仅一个月之后,7月2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放宽保险公司投资海外市场,允许其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由此,中国境内保险机构首次获得QDII资格。《暂行办法》明确允许保险机构运用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并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支持保险机构自主配置、提高收益,抵御人民币升值风险。保监会的官员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支持宏观调控,也有利于保险机构改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增加收益,提高竞争力。 “港股直通车”将开通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并首选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此后,开展试点的中行天津分行也将该业务命名为“港股直通车”,并开始接受国内投资者预约登记。预计该业务将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开通。 |